相信接触红木家具久的朋友,都会对其多样的雕刻纹样印象深刻,这其中还有特有的意蕴呢。英国艺术理论家克莱夫?贝尔在他的重要着作《艺术论》中提出了一个着名的美学观点艺术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现今,红木古典家具因其在造型和工艺上对中国传统家具文化的传承和它本身材料的稀缺性,无形中消费者已将其当做艺术品来看待,而一些红木家具生产厂商也将其打造为**艺术品来作为企业的生产目标。那么,用贝尔的定义去衡量,它一定要具备某种意味才可被称为艺术品。但我们现在看到,市场上有一些红木古典家具在意味上是缺失的,在其雕刻纹样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纹样的雕饰是古代人美化自己生活的重要手段,现在保留下来的古代精美建筑无不雕梁画栋。作为家庭的陈设和使用的重要物品,家具也是如此,人们除了重视其质地和造型外,更是倾向于从其雕刻工艺上去品味,因此,凡是上档次的作品无不在雕刻纹样上下工夫。王正书先生在《明清家具鉴定》一书中说:“中国古代家具上的装饰纹样,其用意可归纳为一句话,即“图必有意,意必吉祥”。因此所被利用的吉祥物必然是人们追求吉祥观念的物化表现。这种表现的手段和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取物之声韵,二是取物之形状,三是取物之属性,四是取物之意蕴”。
“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提法与贝尔的“意味”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我们现在看到,很多红木家具的纹样雕饰以堆砌为能事,**看不出要表达的是怎样的一种意味。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提到:“居室之制,贵精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灿烂。凡人止好富丽者,非好富丽,因其不能创意标新,舍富丽无所见长,只得以此塞责”。由此看来,堆砌的纹样只是一种塞责,古人的见地还是一针见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