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鉴定的要诀:目鉴心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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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业内**曾言,值得收藏的明清家具是两类:一类是明代中后期和清早期的明式黄花梨家具;另一类是清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宫廷紫檀家具。如果仅从投资角度讲,前者多是在文人的参与下制作的,后者则往往是由皇帝亲自监督、宫廷艺术家指导制作的。

这些硬木家具不仅年代较早,而且设计**、用材精良、做工精致,并*具升值空间。但投资意义仅占了“收藏”的一小部分,“收藏”的三昧所在,在于鉴赏的愉悦和拥有的愉悦。即使是短暂的鉴赏、瞬间的拥有,其愉悦之情也是难以形容的。

文物收藏,不仅是一种投资,更体现了一种文化;明清家具,不仅是一种物质,更蕴含着一种精神。因此,明末清初的黄花梨、清三代的紫檀家具固然值得收藏,但清代的鸡翅木、酸枝木以及铁力木家具,清中期之前的榉木、楠木家具,乾隆之后的黄花梨、紫檀家具,只要是美的,同样值得收藏。

但**以来,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末以后,明清家具市场也同其他艺术品市场一样,仿品、赝品泛滥。出版行业更是推波助澜,使得一知半解者,甚至**是“门外汉”编著的伪书、假书大行其道,扰乱视听、混淆黑白。有些**主编的鉴赏类入门著作也不严谨,其突出表现为:一是内容介绍雷同,实物图片大同小异;二是价格评估混乱,有的以同类器物拍卖成交*高价作为估价参照,与现行市场流通价格**背离;有的则将若干年前的拍卖成交价(或估价)与当前拍卖成交价(或估价)编在同一本书里,又不标明成交(或估价)日期等。甚至更有些**将色黑如漆、润如牛角的**紫檀看成了人工合成材料,将高仿品视为真古董的“**”也不乏其人。

由于有些心得是语言无法表述或无法准确表述的,即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诉诸文字更是难以企及。譬如:书画鉴定中的“气韵”、瓷器鉴定中的“手感”、木器鉴定中的“大开门”等。有些藏家过于相信科学手段,如用热释光对钧瓷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为“其年代距今300年至700年”,即明代。且不说它与目测学“公认为宋代”的差异有多大,而结论本身与实际年代也有400年之遥。

投稿作者: 蒋皮皮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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