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木》国标**起草人杨家驹先生的说法,制定“红木”国标时,主要依据当时社会上存在的、市场上流通的、以及故宫里藏存的家具硬木材料为基础,剔除了材质有缺陷的树种、存量较少不足以成为商品材的木材,*终精选出了33种**硬木木材。
也就是说,在2000年制定《红木》国标时,33种入选树种在当时都是被认为有足够的存量可以成为商品材的。但是,在红木国标制定之后的这十几年间,因为大量的消耗,加上动辄数**的漫长生长周期,致使很多红木树种因快速枯竭而濒危。
檀香紫檀(小叶紫檀)、交趾黄檀(大红酸枝)、卢氏黑黄檀(大叶紫檀)、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伯利兹黄檀这六种《红木》国标中的树种已陆续被收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中。
刺猬紫檀(非洲花梨木)被收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三中。
巴西黑黄檀被收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中。
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ITES)第17次缔约方大会上,投票通过了将整个黄檀属、刺猬紫檀及被视为红木替代用材的大巴花列入濒危管制附录二的提案!